1. 成績公布時間:2023年2月22日。
2. 成績公布及查詢辦法:湖北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由各招生單位公布,查詢辦法請見各招生單位公告。
| 武漢大學 | 華中科技大學 | 武漢科技大學 |
| 長江大學 | 武漢工程大學 |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
| 武漢紡織大學 | 武漢輕工大學 | 武漢理工大學 |
| 湖北工業(yè)大學 | 華中農(nóng)業(yè)大學 | 湖北中醫(yī)藥大學 |
| 華中師范大學 | 湖北大學 | 湖北師范大學 |
| 黃岡師范學院 | 湖北民族大學 | 湖北文理學院 |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武漢體育學院 | 湖北美術學院 |
| 中南民族大學 | 湖北汽車工業(yè)學院 | 湖北科技學院 |
| 湖北醫(yī)藥學院 | 江漢大學 | 三峽大學 |
| 武漢音樂學院 | 湖北經(jīng)濟學院 | 長江科學院 |
| 中鋼集團武漢安全環(huán)保研究院 | 武漢材料保護研究所 | 中國航空研究院610所 |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 | 武漢郵電科學研究院 | 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 |
| 中國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 武漢數(shù)字工程研究所 | 中國艦船研究設計中心(701所) |
| 武漢船用電力推進裝置研究所 | 華中光電技術研究所 | 武漢船舶通信研究所 |
| 武漢第二船舶設計研究所 | 湖北省社會科學院 | 中共湖北省委黨校 |
| 海軍工程大學 | 空軍預警學院 | 火箭軍指揮學院 |
二、成績復核時間及辦法
1. 復核申請時間: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時間: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
2. 復核申請辦法:考生須一次性向所報考招生單位提出復核申請,具體辦法請見各招生單位公告。
3. 復核科目: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的各科目。
4. 復核內(nèi)容:網(wǎng)評科目答題卡掃描圖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網(wǎng)評科目是否由兩名以上的評卷教師給分;主觀題分數(shù)是否有漏記、錯記以及統(tǒng)分差錯等。評卷教師對評分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不屬復核范圍。違規(guī)考生各科目不予復核。
5. 復核結果反饋:申請復核的成績?nèi)缬胁铄e,經(jīng)相應學科評卷專家組、省評卷領導小組認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結果由招生單位通知考生。對復核成績無差錯的,不反饋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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