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由于初試成績公布較早,目前雖然考研國家線沒有公布但是部分院校已經發布了2018考研復試相關信息,下面是哈爾濱工業大學2018考研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哈爾濱工業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制定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 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學意愿,又兼顧國家需求和學科發展等方面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 工作組織
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指導全校的復試及錄取工作。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監察處負責。各院(系)、深圳校區與威海校區組成復試及錄取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本院(系)和校區相關具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可由院長(系主任)或負責研究生教學的主管領導擔任。各院(系)、校區還須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院(系)、校區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監督小組組長可由各院(系)、校區書記或副書記擔任。
三、 錄取規模
在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確定的招生計劃基礎上,結合各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各單位的錄取規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規模進行錄取,但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節本單位內各學科的招生數量。
四、 復試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復試錄取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1.復試基本線
表1 統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 學 科 | 四科 總分 |
政治 外語 |
業務課 一 |
業務課二 |
| 哲學[01] | 310 | 50 | 80 | 80 |
| 經濟學[02]、管理學[12]、 金融碩士[0251]、應用統計碩士[0252] |
350 | 55 | 75 | 80 |
| 法學[03]、社會工作[0352]、科學技術史[0712]、設計學[1305](數字媒體藝術方向) | 350 | 55 | 85 | 85 |
| 外國語言文學[0502]、翻譯碩士[0551] | 370 | 60 | 90 | 90 |
| 理學([07],不含科學技術史[0712]) | 310 | 50 | 75 | 75 |
| 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工程([0852],不含照顧領域)、建筑學[0851]、城市規劃[0853]、風景園林[0953] | 320 | 50 | 75 | 80 |
| 工學照顧學科(力學[0801]、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0825])、工程照顧領域(動力工程[085206]、航天工程[085233]) | 310 | 50 | 75 | 80 |
表2 聯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 學 科 | 總分 | 外語 | 綜合能力 |
| 會計碩士[1253] | 230 | 60 | 120 |
注:工商管理碩士[1251]、公共管理碩士[1252]復試基本線在全國分數基本要求公布后確定。
表3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類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 學科 | 總分 | 政治 | 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 城市規劃碩士[0853] | 310 | 40 | 40 | 80 | 80 |
| 其他學科 | 280 | 40 | 40 | 65 | 65 |
有關復試基本線的說明: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類別考生的復試基本線在全國分數基本要求公布后確定。
(2)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可根據教育部統一規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4)符合以上照顧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復試名單公布前向校研招辦提供相關材料。
2.復試準備
(1)復試資格線的確定
學校復試基本線是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各學科應在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簡章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忌Y格審查后,各院(系)須認真填寫復試資格審查表(系統直接導出),并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后存檔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復試辦法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具體由各院(系)確定。
(1)筆試: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的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參見各院(系)的復試指導。
(2)面試: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辦法,面試過程要做詳實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見學校的有關規定。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單位可以根據學科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外語聽說能力;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等;6)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7)身心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各院(系)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報考深圳校區、威海校區考生的復試工作,由校本部相關院(系)統一組織進行。
五、 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應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錄取資格。
(2)考生的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初試前三科成績加和排序。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標未完成部分可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
(4)各學科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公示欄和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
(5)深圳校區、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科應給予協調配合。
2.調劑錄取
(1)調劑條件
a.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b.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c.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
d.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e.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程序
a.同院(系)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院(系)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b.跨院(系)調劑的方案由校研招辦統一對外公布。調劑方案包括: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c.跨院(系)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學校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進行報名。
d.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e.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3)從校外調劑程序
a.接收院(系)將調劑方案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
b.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進行預報名。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d.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e.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錄取手續,否則視擬錄取無效。
3.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可按擬調劑學校要求,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申請。
六、 時間安排
1.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于3月1日前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送校研招辦。校研招辦審核后統一在網上公布,各院(系)隨后也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內容應與校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 時 間 | 內 容 |
| 2月26日 | 公布學校復試基本線 |
| 3月1日前 | 公布各院(系)復試方案和復試名單 |
| 3月8日~3月9日 |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
| 3月10日上午08:30~11:30 | 全校統一筆試 |
| 3月10日下午 ~3月13日 |
(1) 筆試評卷與面試 (2) 各學科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獎學金類別 |
| 3月11日~3月30日 | 進行校內外調劑復試及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
| 4月1日~4月21日 | 校研招辦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辦 |
| 6月 |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
注:以上時間各院(系)將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
七、 其他事項
1.關于與南方科技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復試與錄取
我校招收部分與南方科技大學(簡稱“南科大”)聯合培養研究生,這部分學生在南科大進行培養,授予哈工大畢業證和學位證,相關政策見學校的有關規定。與南科大聯合培養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由我校相關院(系)統一組織。
2.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各院(系)的復試及錄取工作須按照《哈爾濱工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另文發布)進行。
3.關于碩士生獎學金評定
校本部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2018級碩士研究生統考生第一學年基本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另文發布)執行。深圳校區、威海校區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分別按深圳校區、威海校區的文件要求進行。
4.MBA、MPA考生的復試
MBA、MPA考生的復試由管理學院負責組織,有關時間和要求見管理學院的通知。
5.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的復試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的復試由所在的院(系)負責組織,復試時間和要求等由相關院(系)通知考生。
6.關于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復試待教育部公布國家分數線之后再組織進行,屆時由校研招辦通知相關院(系)。
7.檔案審核及體檢有關要求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各院(系)向考生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狀況。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校研招辦聯系人:胡喬遷 季景濤
聯系電話:86416113,辦公地點:行政樓301房間
學校監察處監督電話:86413389
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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